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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車風波
我曾經被一個女孩子追過。
你以為一個男孩子被一個女孩子倒追很爽,很跩,是吧?事實證明,結果是很淒慘的咧!
那天從台北回到我自己租房子的地方,我背了一袋東西,手裡又抱一台新買的雷射唱盤,正要開門的時候,我才發現,我整串的鑰匙全掉了!
說來糗事一椿。那天晚上已經快九點了,2路公車上居然找不到一個位子可以坐。
而我卻因為懶得提那麼一大盒子的包裝,出門時只用塑膠泡包好雷射唱盤,心想:反正雷射頭已經有三根螺絲釘固定住,只要小心點拿就沒事了。
結果車子來一個大震盪,我緊抱唱盤,可是,問題不是唱盤,問題是,兩腳起了一陣涼意,我的褲子居然給一個沒站穩的女孩子拉掉啦!
這種情形,根本不是一句「當時,真糗!」所能形容的了的。全車的人全都笑翻天了。所有的人全盯著我穿的三角內褲大笑,看我怎樣一邊背著包包,一邊抱著雷射唱盤,還把我自己的褲子給拉了上來。
我發誓我以後絕對不再穿運動褲了。我拜託旁邊的人幫我抱一下唱盤,趕快彎下去穿好褲子。而那個把我褲子拉得掉下來的女孩子,自己還笑到蹲在地上,站不起來。我一看到車子停了,拔腿立刻跳下了車。想想這輩子,我還是頭一遭被一車子的哄笑聲給轟了下去。
更糟糕的是,我的鑰匙大概就是在那個時候掉了的。
我的天啊!失了面子還不打緊,我那可是整串整串的鑰匙耶!有我台北家裡的,我現在住的這邊,大門和房間門的鑰匙;還有我女朋友住的那邊的鑰匙;研究室跟實驗室的鑰匙;社團的鑰匙;更重要的是,我摩托車和大鎖的鑰匙,還有我汽車和排檔鎖的鑰匙。
一共是十二把鑰匙!我全帶在身上,結果全丟了。
隔天,有一個陌生的女孩子來敲我們五人研究室的門:「請問蔡逸群是不是在這兒?」
「我就是!」是找我的,一看到不認識的,我心裡就好高興,一定是來送還鑰匙的。
我的鑰匙環是買車子的時候經銷商送的,一種把鑰匙包在裡面的真皮小包。側面有個拉鏈小袋。為了預防萬一,我就在裡面留一張字條,還包了一張一百元鈔票,字條不外乎是我的名字,連絡電話,還有校所名稱,希望撿到的人能看在一百元的份上,物歸原主。還附帶一句:「另有重賞!」
「啊!就是你唷!」她一看到是我,馬上噗嗤一笑,笑到彎腰。我真呆,當時我真應該假裝我不是蔡逸群才對。
「你撿到我的鑰匙了,對不對?」我還是忍不住興奮地問。
她笑完了,捧著一包鑰匙在我面前晃了兩下,「這,不會是你的鑰匙吧!」
多可惡的傢伙!脫我的褲子,讓我當眾出糗,到現在還要把我再捉弄一番!
我情急之下,大罵道:「你到底整夠我了沒有哇?整夠了,就把我的鑰匙還我!」
沒想到她比我還凶:「喂!你到底在凶什麼凶啊?誰整你了啊?我撿了鑰匙,好心要拿回來送還給你,沒想到,到這兒還要被你罵!現在我不還你了!我不高興還你了啦!你怎麼樣?我要走了!再見!」你一定不能夠想像到當時我有多麼難看。一個女孩子在所上給我大吼大叫,所有的同學,老師,連我的老闆,還有所長,一個個跑出來一探究竟。
要我當著大家的面,向她道歉,賠不是。門都沒有!
「他啦!他說我整他啦!……」如此這般,當著大夥兒的面前,把我說得比豬狗都不如。
「噯唷!這是簡單嘛!蔡逸群!你先跟她道個歉嘛!那她就會把你的鑰匙還你。然後你就請她去吃點東西,謝謝她替你找回了鑰匙,還送到你面前,那就沒事了嘛!」
說得可輕鬆容易。我現在才知道什麼叫做別人家的小孩死不完。
我敢打賭,一定是她先脫我的褲子,然後我一跳下車,她才發現到我的鑰匙掉在地上了。這也是很簡單的道理。結果她來一個抵死也不認帳,變成我要跟她道歉,賠不是。
可是,我能說「不!我死也不跟她道歉。」嗎?這其中的內幕,她不說,我也不好說出口,誰會相信我的清白?再說,從那一次,我就失去了我的清白啦!
我終於還是被屈打成招。「那,那好。我會跟你道歉。我現在請你去吃。那我到時候再說,可以吧?」我說。
「可以!不過你知道,我雖然只是個女孩子,可我每次說話都算話唷!」
然後我就掉進她的陷阱裡去了。沒想到她居然還多帶了一個「褓母」出來。
「你有說過只能我們兩個人嗎?」她故意裝得傻傻的反問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現在的女孩子怎麼變成那麼聰明:就這麼巧,一下樓梯就遇見她的室友!
「他是誰呀?」她的室友問。
「凱子呀!」她說:「等一下他要請我去吃東西,還要跟我道歉咧!」
「真的喔?那我也要跟你一齊去!好不好?」「喂!璞麗格!你真不是蓋的咧!」
她室友說。
什麼璞麗格?她說她叫蒲莉香的時候,我還多笑了幾聲。旁邊那個「好自在」叫黃郁華。
我發覺黃郁華一直在偷看我。在她們兩人互咬耳朵之後,做成一項決定,就說:假如我不願意跟她道歉的話,她可以原諒我剛才的無禮,「不過」!我就知道一定還有但書,我必須答應她三個要求。
我敢說她一定是受過訓練的,一眼就把我看穿。可是她的「阿拉丁」也未免看太多了。三個要求?我又不是羅賓威廉斯(精靈的幕後配音師)!
「說好就不能賴皮哦!賴皮的沒雞雞!」璞麗格說。
什麼女人?真是他媽的敢說。敢說這種話的人,一定也敢脫我的褲子!信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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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追記」──(2)求愛進行曲
她在2路公車上撿到我的鑰匙,這我用左腳猜也猜得出來。所以不必問,兩個一定都是讀本校的。看她的談吐,那肯定不是文學院的,至於到底是哪一系的男人婆,這個,我留著自己知道就好了。
比起男人婆來,黃郁華算是頗有姿色的了。不過從她一開口說「那我也要跟你一齊去!」我就對她大打折扣了。所以擺在眼前的這兩個,是沒有考慮價值的。
再說我已是有「老婆」的人。只是,我懷疑幾年後,她是否真的適合當我的老婆。
我們兩個人的個性差那麼多。有朋友喜歡我的東西,通常我就送了出去,讓他帶走,可是她馬上一臉不高興。只有唱片我絕對不送人。那她又說我愛音樂勝過於她,也許是這樣,她偏偏討厭聽音樂。還有一點令人難以消受的是,她有潔癖。有人坐到她的床的話,下一刻鐘馬上看到她在洗床單。所以我們其中之一過生日,從來不找朋友來一齊吃蛋糕。甚至連看到蛋糕盤上凌亂的奶油,她都會噁心!
所以我們一直沒能住在一起。她一不高興,我也就跟著不舒服。原因是,她永遠不會直接說你,她會用別的方式來氣你。
對!她就是故意跟你唱反調。你說一齊出去吃飯,她就偏說不。等你要出門,她又說要了。你問她要吃什麼,她說隨便。等你再問她想吃麵還是吃飯時,她又說不餓了。
這樣子怎麼能夠在一起生活一輩子?有一度,我甚至想去當兵,來個「兵變」算了。不過後來我也習慣了。我本來的脾氣一向很好,我是個很好說話的人,我相信我現在的脾氣一定比以前更好了。
她見這招不管用了,於是又使出下一招。我想全天下都一樣的。哪一個不是被寵壞了的?不過話說回來,我又怎麼能夠捨得下不疼她呢?
我跟蒲莉香的交易破裂,我還是選擇道歉,免得到時候又中了計。
我問她們兩個要吃什麼,「你要請我們兩個喔?那我們去西餐廳。」蒲莉香說。
學校這家西餐廳我還請得起咧!台北仁愛路那家「欣葉」,一盤豆豉苦瓜兩百多,一盤宮保雞丁三百多,兩尾明蝦五百多,……,兩個人吃下來一千多,我還不是照請不誤!因為好吃,有那個價值啊!
不過這裡這家餐廳實在很難讓人恭維。裡肌跟T- bone吃起來沒兩樣。
「借我看一下喔!」黃郁華打開我的鑰匙包:「欸!你有一台TOYOTA的車子喔?」
我點頭說:「剛買沒多久。」車鑰匙上有馬克。
「是哪一種的呀?」
「CORONAEXSIOR .」我回答。
「那你家一定很有錢羅?」她說。蒲莉香一直在低頭猛吃。
我沒回答。她又看到裡面那張字條。
「你叫蔡逸群喔。欸!你家住台北喔?台北哪裡?」她看到我留的電話是02開頭的。
但我已經懶得再回答她任何問題了。我真希望一把抓下她手裡的鑰匙包,逃得遠遠的。
她開始自言自語:「我告訴你,我家住在xx。雖然離學校還算滿近的,不過我還是希望住校。因為住校可以認識比較多的男孩子。那你知道,我們家算是比較鄉下的嘛,所以那邊的人都嘛十幾二十歲,很早就結婚了。那我來這裡念大學,我媽就很擔心我,說我萬一誤了時辰,將來恐怕嫁不出去。所以她就去找算命的,那算命的說我將來會嫁給一個住在北部的人。她有預感,這個人就快要出現了。所以她教我這次一定要好好把握住機會,要不然,等我爸爸死掉了以後,她一個人是養不活我的。我媽還說她已經把冰箱、洗衣機、還有大同電鍋,全都替我準備好了。說到時候男方如果還要什麼嫁妝的話,可以儘管開出來。聘禮我們不要求很多,但也不能太難看就是了。而且要照我們這邊的習俗嫁出去。你知不知道我心裡面有多害怕?我怕那個男的萬一不是我心裡所想的那個樣子的話,那我該怎麼辦呢?結果上上個禮拜六,我媽教我回去,說我親威替我介紹一個住在板橋的工程師。結果我回去一看,當場就哭得要命。你不知道,那個男的長得有多難看?而且又矮又醜,真的害我哭了整整一個禮拜。
後來我媽罵我沒有顧到眾人的面子,還說那個人看得非常滿意,是我太不懂事了。氣得要跟我斷絕母女關係,一個人跑回娘家去了。她用這樣子來逼我非嫁不可。幸好我今天遇見了你,而且你的條件真的比他好得太多太多了,你長那麼高,有沒有一百八十公分啊?而且你人又長得很帥。
有沒有說你穿這件牛仔褲很好看?我覺得你穿起來很好看吶!如果我去跟我媽說我在學校遇見了你的話,那她一定不會再逼我嫁給那個人,而且還會高興得,好幾個晚上睡不著覺咧。學長,我這樣說,不知道你明不明白我的意思?」
她一口氣講完她的故事,我只明白了一件事情:還是我的老婆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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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追記」──(3)欲賦新詞強說愁
這串話打進我的耳朵,頭殼穿裂了兩個好大的洞。彷彿我掉進了蕭士塔高維契式的冥想境界,眼睛跟著我的腦袋在空中盤旋,腦中竟浮現了在「傲慢與偏見」裡,達賽第一次向伊莉莎白求婚,把內心的話全托盤而出的糗樣子……
他說:「啊!我實在沒有辦法再掙扎下去了。我無法再壓抑我的感情,允許我告訴你,我多麼仰慕你,多麼敬愛你!……」
結果被罵得狗血淋頭,才得到了一句:「無論你用什麼方法,也不能驅使我接受你的求婚!」
多麼可笑啊!但是,又何其可憐?想起當年我追人的樣子,何嘗不也是這個樣兒,2~ 只差沒磕頭下跪啦!只是,沒有想到我這個人居然也有走桃花運的一天,今天何不來個將計就計,讓她也嘗一嘗被人拒絕之後的痛苦咧?
個他媽的二百五!求婚被拒還不是最痛苦的咧!看她那種求救無門的眼神,最後逼不得已,嫁給一個又矮又醜的工程師。呵!那還全得感謝她的老媽,當時沒狠狠地打她一巴掌,讓她跌了一個踉蹌,掉到水溝裡去咧!要不然,當一輩子的老處女,那也很有意思啊。生意一天天地蕭條,脾氣壞得不得了。想起這款糟糕的肉蒲團,提都別提了。
旁邊那個璞莉香,像一隻隨時等著要親吻別人的手的狐狸。「我跟誰親吻,誰就是你們所要的人,你們就抓住他。」耶穌十二門徒之一的猶大給了這麼個暗號。
然後,他走到耶穌的面前,親吻了他的手,讓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
雖然我不是基督徒,但這時候,我的確聽到了「馬太受難曲」在我的耳邊響起。
出賣加上了迫害,璞莉香的陰謀終於原形畢露!
我強忍著大笑,假裝若無其事說:「如果你急著要找一位住在北部的人的話,像你長得這麼漂亮,身材又這麼好,還怕挑不到比我還要好的男孩子嗎?」
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口是心非,這麼痛苦,難過得想大笑後又大哭一場。
「那你呢?為什麼?為什麼那個人就不能是你呢?」
「我?我是沒有希望的人。我已經有老婆了。」我隨口接上。
正如我所料,兩個人立刻嚇得面如土色,面面相覷。
看看千古淘盡多少風流人物,只可惜啊,小喬出嫁了。這一句,正是她此時此刻心情的最佳寫照。樂在我心裡,笑得爽歪歪的。
「怎麼啦?那做我的小老婆怎麼樣咧?」連我自己都嚇了一跳,我居然給自己開了一個好爛好爛的玩笑。
她漲紅著臉,噙著眼淚,出乎意料地,竟顫危危地應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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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追記」──(4)雷雨之夜
這一個「好」字,把我像射殺鼬鼠般,巧妙地槍斃掉!
風蕭蕭兮易水寒,啊!汩羅江下又將多一位為了洗刷冤屈的大帥哥!(長得好帥,而且穿起牛仔褲也很好看……這可不是我說的唷!)
三天兩頭,我都在為這件事情坐立難安。雷雨之夜,我拎個便當,冒雨衝回外宿的地方。全身濕淋淋的,拿起那支用一句「對不起」換來的鑰匙打開房門。
什麼?我房裡全部的東西都不見了!書架上的書,丟了一地的衣服,還有床上的東西,連我的地毯,通通不見啦。房間整理得好乾淨,空間變得好大!欸!床上躺了一個女孩子?對呀!這種事情也只有我那個有潔癖的女朋友才幹得出來:把我所有的衣服和床單全拿出去洗了。
「噯唷!好累唷!」我女朋友哎的一聲,爬起身子。
不是!眼前居然不是我的女朋友!我的天呀!那是黃郁華啊!
「喂!你是怎麼進來的啊?」我驚叫道。
她懶懶無力地轉過身子。「我看你窗戶沒關,就爬進來了嘛!對不起啦。」
都是房東!為了省一點錢,教他裝個鐵窗,催了半天,硬是不來裝。而我的外窗又對著外面的陽台,連小孩子都爬得進來。
我急著又問:「那你怎麼知道我住在這兒?」
「你猜也猜得到哇!我是一路問過來的。」她說:「我見人就問,這麼巧,問到了一個你的同學,我就跟他說我是你的太太,教他帶我來這兒啦!」
「那你……怎麼進來?大門不是……」
她又哎了一聲。「你不知道我今天好累好累喔!我把你的衣服,還有床單、枕套全拿出去洗了。還有你的書,你的地毯,也拿出去外面曬太陽……欸?外面好像在下雨喔!啊!糟糕了」
我的老天爺啊!我的書!我的棉被!噢!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這麼倒楣過。
「你不要出去!我出去拿就好了──」我大叫。沒想到她一個人還是拼了出去。我緊跟在後,只見她沒命地在收衣服。哇!我才慘咧!看到我的書全部泡水,無一倖免,我真是欲哭無淚啊!
最後兩個人像瘋子似的,在大雨之中,從竹竿上卸下棉被,沉甸甸像一片注滿了水的珊瑚礁。
「對不起!」她看到我一副要吃人的模樣,趕快道歉要緊。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我破口大罵。
「對不起!」之後,兩個人便靜悄悄的。
不久,我才勉強開口說:「我開車送你回去,免得到時候感冒了又說是我害的
「不會呀!」她露出微笑:「我把衣服都帶來了,今晚我要跟你一齊睡。」
才說完,她從我的衣櫥裡拿了一件衣服亮給我看。我震呆了。
「那,我就先去洗澡羅!」她說。
「你……你在開什麼玩笑啊?!」
「沒錯哇!我是你的小老婆,雖然我還沒有過門,倒也可以先睡在一起呀! 」
說完,門砰得一聲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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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追記」──(5)弄巧反拙
她洗完澡出來。說美女出浴,倒還差強人意。不過,野百合也有春天,再怎麼難看的女人,也有她美麗的一面喔。我邊洗澡邊想。
之後兩個人都坐了下來。「你一定還沒吃,喏!這個你先拿去吃,我來煮麵。」我拎個便當給她。
「煮麵?呵!煮麵這個我最會了!你知道在我們家,就屬我最會煮麵了。真的不蓋你耶。」
「你給我坐下來乖乖地吃便當。」給她煮一碗麵,要是鍋子沒燒掉的話,吃下去一定也會拉肚子!
「好嘛!那我從現在開始全聽你的!」她應道。
「欸!你看你這一首詩,好色,好好笑喔!」她指一指那張掛在牆上,以前同學送我的生日禮物。上面題道:
「一物從來七寸長,有時柔軟有時剛,軟如醉漢東西倒,硬似風僧上下狂。」
我的同學實在太抬舉我了,人家西門慶六寸那麼長,我還讚他一寸咧!
「那我想,你的老婆一定很愛你,對不對?」她說。
呵!我扯謊,說我有老婆。不過她的確是很愛我,我也很愛她,這倒不在話下。
她又指了牆上的照片。「她就是你的大老婆啊?長的真是漂亮!」
為了讓她趁早死了這條心,我開始說我跟我女朋友有多麼恩愛給她聽。
「我老婆小毓很會替我賺錢。她大學畢業之後,就到台北上班去了。上班沒多久,就學人家拿一點小錢去玩一玩外匯券。看看英鎊對美金的漲跌。後來也介紹我去她那邊兼差。然後,把我的獎學金和全部的薪水,連她自己所賺的,都拿到銀行裡頭存了起來。存起來做什麼咧?這樣她好從乙存那邊轉一部份到甲存來玩股票啦。
「你不知道我這個精明的老婆多麼會賺錢……」
一次交割後,她興奮地從椅子上跳了起來,大聲地告訴我:「你快看!我們二十萬放一個星期就賺了三萬塊耶!」三萬塊錢等於她一個月的薪水。我跟黃郁華說,其實那對我來說,跟用二十元賺了三塊錢,沒有什麼兩樣啦。
事實也是如此。我曾發自內心地告訴小毓,我真的一點兒也不在乎!我家雖然有一點錢,可是我一向別無所求。我要的不多,只要她在我的身邊,我就已經感到很安慰,很滿足了。
她一氣就會罵我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人。罵也沒用,現在變成了:花錢是我的事,賺錢是她的事了。
不久她又開始搞房地產。半年前,我開車載她,她帶著十萬塊錢,我們兩個人高高興興地跑到中和,訂了一幢公寓。為了第一次購屋的低利率貸款,用她的名字,很快地,就買下來了。
你絕對想像不到我當時感動得幾乎要掉下眼淚。那種感覺真的是很爽很爽。飄飄欲仙的,好像我們小倆口真的要成家似的。後面這句話我沒說。
我告訴黃郁華,我和小毓,我們互相信任,她很放心我拿走她的鑰匙。而我把我所有的錢全交給她,她以我的名字開了戶,存我們的錢,還保管我的存褶和印信。
我們從來不分彼此。賺的錢,不管誰多誰少,全都寄存在一起。買我們自己的房子,我對她放一百二十個心。至少她那一顆腦袋瓜子比我聰明多了。她還算計到,萬一有一天我們不夠付貸款的話,房子還可以租給人收房租咧。
就好像我們倆的心一樣,如今,我們兩個人緊緊相連,再也分不開了。
黃郁華爬到我的面前,兩眼紅紅的,她對我說:「我就知道!」
我還以為她能瞭解我這番話的用意,結果沒想到她還是說:「我就知道我沒有看錯你,你將來一定也會很疼我,就像你很疼她一樣的,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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