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ughgirl 发表于 2018-4-10 07:28:50

性变态是怎么回事

  性爱变态是怎么回事?大部分人是不会有性虐恋的倾向的,因为性虐里面掺杂的暴力会让很多人觉得不适应。那么,喜欢性虐尤其是刑奴的人,他们的心理是如何的呢?在他们的童年时期,是不是也经历过什么特殊的事情,才导致现在的情况呢?
  性虐当下似乎成为一种流行。性虐氛围两种,一种是自愿的,一种是被逼迫的。自愿的性虐是寻求刺激,通过疯狂的性爱方式得到一种性心理的满足,一种快感。一般女性比较多。女性性欲比较强,一般情况下得不到满足,性心理得不到满足,期望一种极度的夸张的形式来满足。喜欢性虐的女人一般是性欲比较旺盛的,通过抽打、捏、挤、捆绑等各种手段达到一种性满足和快感。被逼性虐的人多数是被人蹂躏,不情愿的性行为。强奸不属于性虐,性虐多少有着志愿的成份。
  喜欢性虐的女人生理欲望强占有一定的原因,更主要的还是心理原因造成。一般喜欢性虐的女人大多都是空虚寂寞的或工作生活比较紧张的女人。性虐完全可以定义为一种病态,是一种生理和心理共有的疾病。
  性虐有着一种习惯性的要求,性虐者得不到满足会心理发慌,身体发痒,有一种迫切的需要,一种很急迫的被虐待的要求。性虐者在想需要的时候,是极度的紧张的,几乎和吸毒一样。性虐的心理是一种畸形的性心理促成的一种生理现象。性虐者一般在疯狂过后就会恢复本来的形态,但是在疯狂的状态下是扭曲的,身体和容貌都会扭曲。轻微的性虐也是一种刺激,但是没有性虐比较迫切的人夸张。
  性虐者多为精神空虚之人。不管男女都是生活条件比较优越的人。性虐实际就是一种满足空虚心灵的生理现象。生理得不到正常的满足,于是寻求另类的刺激来满足。性心理是复杂的,各种各样,但是性虐比较个别。当前,社会压力比较大,心灵空虚的人比较多,性需要得不到真正满足的人也很多。于是,在一种人性的潜意识里有着一种膨胀的欲望。
  性虐的人未必就不是好男人好女人,性虐只是一种隐私的生理需要。但是,性虐和虐待狂是有区别的。虐待狂多少是有精神疾病的,性虐是一种生理的现象和轻微的疾病。当然轻微的性虐不是病态的,而是一种性心理的需要。凡事都有极限和尺度。性虐者女性比较多,在性虐中得到性满足的需要。
  性虐现象不是少数,有着一定的群体。白天或者正常工作生活的时候,你看不出她们有什么不同,只是在性生活的时候才表现出一种迫切的需要神态。性虐最主要的心理是极度满足,不惜用比较下流的方式和手段,展示的是他们真实的人性的疯狂和兽性的一面。

  性惩罚是否属于性变态,为了发泄一时的不满情绪而进行性惩罚,但不伤害对方身体,这是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事情过了度,那就不是常态,而是变态了。人们的性生理和性行为,是属于常态还是变态,有时较难划分,要看它是科学还是谬误,要看它的发展程度如何
  譬如说,男女性生活而感到十分兴奋时,有相互咬齿的现象,这叫“情咬”,这是正常的;如果一定要把对方咬出血来,甚至咬下一块肉来,这就变态了。
  再如,“睹物思人”,这是一种正常现象,可是如果丢开人而单纯恋物,甚至如痴如醉,这就是“恋物癖”,属于性变态的范围了。
  性惩罚程度轻微者不属于性变态。例如,夫妻之间吵嘴了,或是丈夫做了一件使妻子十分生气的事情,妻子耿耿于怀。晚上,丈夫要和妻子过性生活时,妻子余狠未消,心想:“不和你过性生活,罚你!”于是狠狠地推开,或一口回绝。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似乎可以理解,不能把它列入性变态的范围。
  当然,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病态,并不是认为这种做法是正确的。在夫妻之间,性交是感情和肉体相互交融的一件十分快乐的事情,如果做得好,双方得到极大的性满足,那么会大大增强夫妻之间的感情。反之,如果性生活过得别别扭扭,或是一方粗暴地拒绝另一方,使对方感到受到侮辱,那是十分伤感情的。所以,即使一时对过夫妻性生活没有情绪,也应好好说明,妥善处理。
  据我们调查,女性性犯罪的性犯罪动机,有19%是为了性报复。她们由于受过男子的玩弄和伤害,就认为天下的男子没有好人,发誓要玩弄男人,对男人实行惩罚与报复。于是主动地去勾引男人,在性交过程中对于男方实行肉体上的性伤害,或设法使男方痛苦,使男方身败名裂--这种心理和做法当然也是变态的。
  由此可见,为了发泄一时的不满情绪而进行性惩罚,但不伤害对方身体,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事情过了度,那就不是常态,而是变态了。
  有关专家认为异常性行为与基因、染色体和性激素无关;他们除了在性欲、性欲对象和性欲满足方式上表现与众不同外,其它人格特征与正常人没有显著表象差别。但性变态同疾病一样,对这些人应及时采用心理治疗,来解救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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